pàn

判押


拼音pàn yā
注音ㄆㄢˋ 一ㄚ

判押

词语解释

判押[ pàn yā ]

⒈  在公文上签字画押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在公文上签字画押。

宋 朱熹 《答黄直卿书》:“致仕文字为众 楚 所咻,费了无限口颊,今方得州府判押。”
《宋史·陈恕传》:“準 即检寻 恕 前后改革兴立之事,类以为册,及以所出榜,别用新板,躬至 恕 第请判押。”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六章第一节:“清平官中一人为内算官,凡有文书,便代国王判押处置。”

国语辞典

判押[ pàn yá ]

⒈  长官在公文上签署文字画押。

《宋史·卷二六七·陈恕传》:「准即检寻恕前后改革兴立之事,类以为册,及以所出榜,别用新板,躬至恕第请判押。」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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