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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嘱·第二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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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  “自性动用,共人言语,外于相离相,内于空离空。若全著相,即长邪见,若全执空,即长无明。执空之人有谤经,直言不用文字。既云不用文字,人亦不合语言,只此语言,便是文字之相。又云:直道不立文字。即此不立两字,亦是文字。见人所说,便即谤他言著文字。汝等须知自迷犹可,又谤佛经,不要谤经,罪障无数。若著相于外,而作法求真,或广立道场,说有无之过患,如是之人,累劫不可见性。但听依法修行,又莫百物不思,而于道性窒碍。若听说不修,令人反生邪念,但依法修行无住相法施。汝等若悟,依此说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,即不失本宗。”“若有人问汝义,问有将无对,问无将有对,问凡以圣对,问圣以凡对,二道相因,生中道义。如一问一对,馀问一依此作,即不失理也。设有人问,何名为暗?答云:明是因,暗是缘,明没则暗,以明显暗,以暗显明,来去相因,成中道义。馀问悉皆如此。汝等于后传法,依此转相教授,勿失宗旨。”

译文及注释

  (大师还说:)“用自己的本性和别人交谈时,要能对外则面对表相而又离开表相,对内则面对空无又离开空无。如果完全执著于表相,就会增长邪见;如果完全执著于空无,就会增长无明。完全执著于空无的人就会诽谤佛经,甚至说一切皆空,不需要用文字。既然不需要用文字,人也就不应该使用语言了,因为这语言,就是文字的表相。这种人又说,直道不立文字。但这‘不立’两个字,本身也是文字。看见别人有所论说,就诽谤他是执著于文字。你们要知道这是自己迷惑且不说,还要诽谤佛经,不要诽谤佛经,那样犯的罪孽是不可计量的。如果执著于外在的表相,并以此来追求佛法的真谛,或者到处建立法坛道场,大谈有和无的对错与否,像这样的人,就是经历多少劫数也不会认知自己的佛性。要依照佛法修行,但又不要对佛经及各种事物都不思考,而导致佛性的窒息妨碍。如果仅仅听一些说教而不实践修行,那就让人反而产生邪念,因此要依佛法修行,又不要滞留在事物的表相。你们如果觉悟这一点,照这样来讲说佛法,照这样来修行,照这样来实践,就不会偏离本宗的宗旨。”“如果有人向你们请教佛法教义,他问有你就回答无,他问无你就回答有,他问凡你就回答圣,他问圣你就回答凡,要从相对的两个方面互为因果,就能从中产生出正确的见解。如果采用一问一答,其余的问题以此类推,就不会违背真理。假设有人问,什么叫暗?就回答说,明是原因,暗是机缘。明没有了就出现了暗,是以明衬托出了暗,以暗衬托出了明,这样你来我去互为因果,自然就使佛教的正确见解呈现出来。其余的问答都以此类推。你们日后传授佛法,照此代代相授,不要偏离本宗之宗旨。”

参考资料:
1、佚名.360doc.http://www.360doc.com/content/12/0717/14/10140585_224727942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