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杀勿论的成语故事
![格杀勿论](/d/file/titlepic/chengyu2672.png)
拼音gé shā wù lùn
基本解释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出处清 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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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格杀勿论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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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敢苟同 | 叶赫那拉·图鸿《乾隆皇帝》第一章:“兄台这般说话在下可不敢苟同,红花会劫富济贫,替天行道。” |
着手回春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13章:“他想起来高一功的情况不妙,尚炯回来也许会着手回春。” |
弦外之响 | 王国维《人间词话》四二:“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,惜不于意境上用力,故觉无言外之味,弦外之响。” |
命中注定 |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:“这是我命中注定,该做他家的女婿。” |
荒淫无耻 | 徐迟《狂欢之夜》:“在这座最庄严的城中,却有着一群荒淫无耻的,丑态百出的,伤天害理的,穷凶极恶的衣冠禽兽。” |
如法炮制 | 宋 释晓莹《罗湖野录》第四卷:“若克依此书,明药之体性,又须解如法炮制。” |
鸿鹄将至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使奕秋诲二人奕,其一人专心致志,惟奕秋之为听。一人虽听之,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,思援弓缴而射之,虽与之俱学,弗若之矣。” |
简明扼要 | 毛泽东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》:“讲话、演说、写文章和写决议案,都应当简明扼要。” |
旁征博引 | 清 王韬《淞隐漫录》:“生数典已穷,而女博引旁征,滔滔不竭,计女多于生凡十四则。” |
经纬天下 | 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普施明法,经纬天下,永为仪则。” |